商标是否需要进行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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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否需要进行版权登记

作者: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8 08:37:02

一、先了解一下相关内容:1、商标、版权(即著作权)均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平等的法律权利,都受同等保护。版权包括美术作品版权,文字作品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2、商标权需要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方可取得,受法律保护。作品(美术、文字作品等)一经完成,无论是否发表或经版权局登记,即取得版权,受法律保护。进行版权登记的作用在于确定权利归属及作品完成时间等相关信息。3、保护期:商标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保护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10年,依次类推。公民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下面回答商标是否需要进行版权登记:1、商标权与版权属于平等的法律权利,由不同的法律规范规制、不同的行政机关颁证(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某些作品既可以申请商标权,又可以申请版权,例如文字作品和美术作品。2、商标能否登记版权,或版权能否登记为商标权,答案是肯定的:(某些情况下)能。3、当商标是中文或英文,且属于独创、自创的艺术字体时,可以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当商标是图形时,可以申请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同样的,当版权内容是文字或图形时,可以申请南宁商标注册。4、那么商标是否进行版权登记或者版权是否需要进行商标注册,答案也是肯定的:(某些情况下)需要且完全有必要。

(1)商标需要进行版权登记的具体原因在于:商标注册时必须按类别选定商品或服务项目,获准注册后只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以及受到商标法保护,即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或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而企业要想在全类别上实现商标垄断,投入巨大(9万元左右),一般的企业都不愿意进行此项投入。因此,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属于合法使用,这种情况无法通过商标权维权,此时,可以通过版权维权,即他人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版权内容相同的文字或图形时,均属于版权侵权。因此,商标有必要进行版权登记保护。另外,考虑到有些商标,可以使用或企业不得不使用,但又无法成为注册商标,因此,只能通过版权登记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或者虽不能成为注册商标,可以通过特定的颜色或字体,与他人相区分,虽不能阻止他人使用相同的名字,但也可尽力阻止他人使用同样的设计。

(2)版权需要进行商标注册的具体原因在于: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作品本身,不需要和具体商品服务项目相结合,不论他人以何种方式、在何种领域未经权利人许可的版权使用行为,均可构成版权侵权。但是,当他人将版权内容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时,商标局只会依据商标法和在商标数据库里检索有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即通过商标局审查进入公告程序,虽然版权权利人可以在公告阶段提出商标异议,但知道他人商标公告内容几乎很难做到,知道之后提出异议,又是一场财力、人力、时间的消耗,且不确定异议是否一定成功(在没有版权登记证的情况下,异议几乎很难成功)。一旦错过公告期,他人取得商标权利,再想通过撤销程序去撤销他人商标,则更是难上加难,所需要耗费的财力、人力、时间更大。与其坐等别人注册,不如主动注册。因此,文字或美术作品版权有必要进行商标注册保护。

当消费者在同一类型商品的选择上踌躇不前时,品牌名气越高的商品,一般更受消费者的青睐。拥有商标才能打造知识品牌,商标对塑造品牌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现在很多企业都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就是企业最好的名片。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问题的解释》中对驰名商标定义为: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第一,驰名商标的地域范围限定在中国;第二,广为知晓的关键在于商标知名度的大小,与品质是否优秀是否享有较高荣誉无关。

(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1、这三者的区别主要在其知名度的范围不同

(1)驰名商标是在中国境内为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2)著名商标一般规定在一些省级的地方法规中,多指在该省级行政区域内为公众广为知晓,享有较高声誉的注册商标

(3)知名商标则一般是在本地(市级地区)范围之内为公众广为知晓,享有较高声誉的注册商标。

2、驰名商标不要求该商标享有较高的声誉,而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要求必须是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3、驰名商标不一定都是注册商标,未注册的也可能成为驰名商标,但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必须是注册商标。

在推广自己的品牌商标的过程中,我们先定一个小目标,成为本地的知名商标,在小目标的基础上定一个较大目标,成为本省的著名商标,然后勇往直前成为全国有名的家喻户晓的驰名商标。

(三)驰名商标享有什么特殊权利?驰名商标除了享有普通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法律还赋予了它一些特殊的权利来保护。

1、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已经不局限于注册商标,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给予保护。

2、扩大了对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即进行跨类别保护,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要大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3、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殊期限的排他权。《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发生冲突的,自南宁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4、禁止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来处理。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而言,拥有商标是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前提。认定驰名商标能提升企业知名度,企业拥有一枚或者几枚驰名商标后,可直接提升企业知名度,对企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商标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保护企业和客户的商标不受侵害,维护公司商标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商标法律服务,除此之外,还会为客户提供企业南宁商标注册服务,树立企业商标战略,增强企业商标保护意识。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商标律师的工作职责。

商标律师会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特点和企业的产品商标需求,指定相对应的商标保护战略。企业如果在商标保护过程中出现什么疑问,可以向商标律师提出相关商标法律咨询和相关的法律服务。商标律师会为企业作出详细的解答,帮助企业客户维护自己公司商标的合法权益。商标律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商标档案,并随时提供必要的档案服务;公司的全部企业商标维权业务,可以交给商标律师来代理。

企业商标注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中,难免会出现商标争议和异议,这就需要商标律师从中斡旋,促成商标复审的完成,在这个流程中,商标律师会进行商标答辩服务,商标确权诉讼。商标注册完之后,如果出现商标侵权情况,商标律师会第一时间维护企业商标权益,完成商标侵权调查。

公司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可以委托商标律师从中从事商标转让,商标许可等的策划,谈判和起草相关法律协议,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专业商标法律服务。如果出现同行盗用本公司商标的情况,商标律师会提醒商标持有公司提起法律诉讼,法院发起案件审理过程中,商标律师还要为商标持有企业提供法律援助,配合法院完成商标侵权诉讼调查,处理商标合同纠纷案件。

南宁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在先申请原则是我国商标申请和注册的基本原则,此外我国商标注册申请还遵循“自愿注册”原则、“优先权”原则。我国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的做法。《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如果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则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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