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商标异议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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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商标异议的条件限制

作者: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0 08:52:58

为了创造更包容、更舒适的创业创新环境,对注册公司的限制可以说已经很少了,尤其是在注册地址上,如果无实际经营地址还可以选择挂靠地址注册。但是如果有实际经营地址的话,常见的都是写字楼、办公楼等,那居民楼和住宅地址是否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呢?答案是可以,但是还有一些要注意的问题以及一些条件限制。

1、注册公司登记经营地址,将居民楼、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应提交以下资料:场地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场地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的相关业主同意将住宅变为经营用房的证明文件

2、允许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办公场所的公司,只能是从事软件及开发设计。

3、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厂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加工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事实上,除了拥有住宅地址可以用来注册公司这样的宽松创业环境外,还有着诸多创业补贴和优惠政策。对于创业者来说,无疑是非常适合创业的地方。

之前也有朋友问过我,自然人可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答案是自然人可以注册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广西商标注册。这条规定可以理解为,那些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仅仅为了占有商标资源的人不应当申请商标注册。但现实中,仅仅为了占有商标资源的申请人实在太多了,多到行政机关不得不出台对自然人注册商标加以限制的规定。

因此,目前在实践中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还得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也就是说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自然人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需要说明的是,不论以个体户字号提出申请,还是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在后续的程序中都可以算做是自然人申请的商标。如果几年后个体户注销了,原来的负责人也可以作为合格的权利人参与到商标确权和维权的各个程序中。

当然,个体经营的不都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程序上,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就要在提交身份证的同时,相应地也要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承包合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复印件就可以。至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哪些商品和服务上,过去是以个体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限,现在是没有限制的,比如一个卖服装的个体户,也可以在餐馆服务上、甚至医疗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虽然我认为服装经营者注册医疗服务上的商标纯属浪费行政资源。

作为真实地为社会提供有益服务的自然人,我自己注册商标也变得不方便,但我还是非常理解这样的限制规定。凡事都有利有弊,只能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在某种程度上,这一规定确实阻止了某些不打算使用商标只想占有商标资源的人的注册申请行为。但这条规定有时带来很别扭的结果。比如一个人可能拥有很大的公司,但如果他想把商标注册在自己名下的话,就必须再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如果想把公司的商标转让到创办人自己名下,受让人也得有个体户营业执照。这也就出现了一些只为申请商标注册而办理个体工商户的情况。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对商标局业经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根据〈〈商标法〉及有关法律,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法律行为。也是广西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程序。提出商标异议应向商标局提交下列文件:

(1)按格式规定填写的〈〈商标异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2)提交能够证明其异议理由的有效证明材料;(3)缴纳异议规费。

《商标法》第52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川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冒充注册商标”在实践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凡没有有效《广西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无论是没有申请,还是已经申请尚未核准,还是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植自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R”都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第二,商标注册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商标标记“R”。

“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的”.主要是关于使用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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