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显著特性的商标有哪些?

联系我们

  • 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不具备显著特性的商标有哪些?

不具备显著特性的商标有哪些?

作者: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7 08:43:44

注册公司业务范围有哪些?本章注册公司来为大家提供本公司业务范围的相关介绍,希望大家能够对本公司业务范围有更加了解,我们话不多说,来一起了解一下。

1、代办市及各区公司注册、分公司注册。

2、代理企业变更、工商年检、代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3、代理公司增资、验资、评估、审计、专项审批。

4、彻底解决公司注册资金问题(可融资,注册10万—5000万公司)。

5、代理记账、会计代帐、清理乱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6、高新技术认定、进出口权代办、各类资质等特项审批。

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商标的特征越显著(即具有独创性的显著特征),其区别作用就越大,越有利于一般消费者识别。此处所指的独创性,是指靠智力所确定的非常见常用的字词、图形及其组合,属于大众化的常见的花鸟虫鱼、吉利语言或其他事物一般缺乏独创性。

由于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实行的是否定审查方式,而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涉及范围非常广,法律无法回答那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所以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公司注销后,其名下的注册商标该怎么办呢?公司注销时,其债权债务及剩余财产一般应当清算完毕。但也有特殊情况,尤其是知识产权会被遗忘处置。对遗忘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公司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

为此,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曾在第四十七条对办理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的时间有催办性限定。即:南宁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不过,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删除了前述规定。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只要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就可申请办理移转手续,其他人无权以未按期办理移转手续为由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权移转,一般是向原商标注册人的承继者移转,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变通行为不可取有些人会嫌前述操作麻烦,总想采取变通手段。如:向商标局隐瞒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的事实,采取模仿签名、假冒公章或想办法拿到原公章,仍以原商标注册人名义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申办商标转让手续。或者是,伪造相关证明文件,将新的受让人伪称为原商标注册人的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继者,而向商标局申办商标移转手续。

另外还有一种非常恶劣的情节:既非合法的承继者,也非承继者同意的受让人,而是恶意侵占者,采取伪造相关签名盖章、证明文件的手段,申办注册商标转让或移转手续,恶意侵占该注册商标。如果原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并非由其权利义务承继者承继,而是通过商标移转或转让手续,直接从原商标注册人名下过户到第三方名下的,要么是隐瞒了由原商标注册人的承继者出让给第三方这一事实,要么是非法侵占骗取商标。

分析商标查询对南宁商标注册的重要性:注册商标查询是指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商标代理人向商标注册机构查询商标注册情况的过程,以便知道他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成功注册或者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要环节。虽然查询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主要功能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了解商标,减少申请的盲目性,降低申请的风险。通过商标查询,我们可以知道我们要申请的商标是否已经注册。商标抢先权可以分为恶意抢先权和非故意抢先权。不管是恶意的还是无意的,结果是我们要申请的商标很可能会被驳回。

因此,尽快开展商标检索,对于发现商标急于注册,减少或避免和挽回损失具有重要意义。注册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要程序,而是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大幅增加。商标注册的难度和风险越来越大。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降低风险,有必要在注册前进行查询。注册商标查询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这个怎么样?

一般来说,我们会为自己设计或花钱购买的商标感到自豪。我们认为我们自己的商标是。所以我们满怀信心地去工商局注册商标,但却收到了注册商标的驳回通知。在这个时候,我们显然会受到重创。通过商标查询,可以了解商标注册情况,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为自己填补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商标查询对于发现商标是否可以安全使用,以及商标是否可以安全使用可以降低操作风险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都知道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者应用了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所以我们精心设计的商标成功应用的概率很小。因此,即使我们设计自己的商标,在如何独特、如何非凡、如何美观大方方面,也是进行商标查询的方式,这样才能认清事实,客观判断我们注册商标的成功率,而不是盲目申请商标注册,从而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版权所有: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