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需要申请广西商标注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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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需要申请广西商标注册吗?

作者: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4 08:29:29

现在毋庸置疑是互联网的时代,各类大小网站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多得数不胜数。而当今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那么互联网时代,网站需要申请广西商标注册吗?商标,最根本的还是一个商业组织区别与他人的标志,如果是商业网站那肯定是要注册的,毕竟相对于以后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注册是目前成本最低也是最有效的可以保护自身权益的做法。

为自己的网站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网站名称的唯一性和权威性。而且如果打算长期运营网站的话,为了不被别人抢注,将自己的网站名称注册成商标还宜早不宜迟。不注册的话,可能哪天就会发现你的网站LOGO被人使用了,甚至还可能被别人告你侵权。明白了网站名称注册商标的重要性,那么该网站该注册哪一类商标呢?具体应该根据网站的性质及经营项目判定,可以选择第35类商标[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第38类商标[电信]、第42类商标[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另外,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网站注册商标的类别还应结合自己目前的经营范围和以后可能经营到的项目名称,指定注册,进行保护。

设立一家分公司需要用到的材料又有哪些?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分公司注册所需要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注册分公司有什么资料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注册的流程 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吗,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吗?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吗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吗?

我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抵押:(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该法第79条还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可知,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是可以用来质押的。当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当事人应该签订质押合同,并向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区别?

1、实质审查是应申请人请求而作出的,且申请人需要同时缴纳费用,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此项费用或未提出请求,则所提出的发明申请,即使已经公布,也将因此被视为撤回,也就是白白贡献给社会而不能获得专利权。初步审查请求则是提交申请之时默认提出的,申请人只需缴纳基本的申请费和公布费并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即可令其申请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2、实质审查的内容比初步审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对严格了很多,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书公开程度、权利要求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设立了更高的标准。符合标准则获得授权,不符合标准则被驳回。 

3、因为标准更高、审查员工作量更大,所以实质审查程序持续时间也比初步审查要长很多,比如初步审查可能只需要3个月,而实质审查往往需要1-3年甚至更长时间。此期间内,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意见和对申请文件的修改,直至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标准。否则审查员有权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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