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商标注册申请的方式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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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商标注册申请的方式有两种

作者: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3 08:29:42

南宁商标注册影响大切记谨慎,当下人们对于品牌和商标的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都重视到了对自己的商标权的保护。一般来讲,南宁商标注册申请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自己进行商标注册,另一种就是找代理公司进行代理注册。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办理手续的程序在不断地简化,时间在不断缩短,效率也在不断提高,个人独立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方式也被一些人所采纳。但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

举个例子,个人在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时候,会经常因为一些比如材料准备不全不对,不知道往哪些部门跑等类似的问题,浪费许多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而一些代理商标注册的公司拥有专业的团队,他们具备丰富的商标注册经验,有较为灵活的人脉资源,掌握我们外界并不太熟悉的内部消息和内部资源,和客户树立起长期稳定的关系,在这些方面,有实力的代理公司能够更好的完成业务。

市面上会有琳琅满目的代理公司,对于这些代理公司的选择,我们更要谨慎。先应该对所选代理公司的背景,信誉等有个简单的了解;其次,尽量选择有代理资格证的代理人员,专业性较强;一定要认真核对商标代理是否在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

在进行商标注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导致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可能,尤其是在商标异议阶段,很多企业由于异议答辩没有做好,导致商标被驳回,没能成功注册下来,那么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注意那些问题呢?下面我司就带大家来看看。

1.抓住重点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3.针对性强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4.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被异议人在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5.按期答辩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是无限期的,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全类注册都有哪些好处?什么样的企业适合申请商标全类注册?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这些问题,希望能帮到大家。什么是商标全类注册?商标全类注册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商标全类注册的好处

1、防止他人抢注自己的商标商标全类注册最直接的意义在于,商标一旦注册成功,任何企业或个人在任何商品或服务分类都无法注册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有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商标,商标持有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保持品牌的竞争力商标作为品牌的基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和品牌价值。如果其他企业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上注册了与本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旦该企业先做大做强,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会严重削弱本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3、为企业拓宽市场做准备很多大企业都会不断拓宽市场,涉入新的领域,走多元化的投资和发展之路。这时全类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全类注册商标有利于企业提升商标和品牌意识,打造长远的发展战略。

今天,我们与大家分享一些因易受宗教影响而被拒绝的商标,再次提醒大家:注册商标不应使用宗教术语!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第236951号《唐朗公园产》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决定不服,向本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的商标具有独创性、显著性和可识别性,经申请人广泛使用和宣传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申请人请求许可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在我看来,商标的申请是由中国唐朗公园禅组成的,其中禅字是佛教术语,或泛指佛教事物。申请人将该文本注册为商标,并将其用于第43类酒吧、餐馆等服务,可能会损害宗教感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商标注册申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根据禁止条款,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商标是可用的和可注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委员会决定如下: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复制起诉状或者最迟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会。        

因申请人拒绝商标局根据商标驳回商标决定(以下简称《商标申请书》),向本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原因是商标申请最初是由申请人提出的,没有明确记录佛教术语。商标申请具有积极的含义和影响,不损害宗教感情,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和核准。        

在我看来,商标申请是纯文本商标。在指定商品中使用亲善这个佛教术语是有害的宗教情感,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委员会决定如下: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复制起诉状或者最迟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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